- 重磅!计划新建公租房住宅小区,位于城西九龙大道南侧,面积达4万方,申请条件有变化。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1-01-16 / 浏览:1696 次 /
- 2021-01-16 更新 投诉举报
住房保障是一项惠民工程,
也是群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需求。
1月14日下午,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办新闻发布会,
介绍近日出台的
《温岭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相较于原先有哪些变化?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相较于原先的,《实施办法》在申请对象、申请方式、配租方式、保障方式、准入条件、购买期房承租户的退出时间、选择户型标准等七方面有所变化。
原先 | 调整后 | |
家庭 人均收入 | 所有申请对象不审查 | 中等偏下收入的申请对象、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对象均需审查 |
车辆情况 | 所有申请对象不审查 | 中等偏下收入的申请对象、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对象均需审查 |
户籍情况 | 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以上 | 市区户籍1或3年以上 |
自有住房 面积限制 | 人均15平方米以下 | 人均18平方米以下,且转让、析产、赠与、拍卖、没收等时间在3年内的房产纳入计算 |
住房资助 能力 | 所有申请对象,必须审查其直系亲属的住房资助能力 | 除新就业无房职工、超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单独申报时需审查其直系亲属的住房资助能力外,其余不再审查 |
工作年限 | 非市区户籍申请对象需在市区工作满3年以上且社保连续缴纳3年以上 | 非市区户籍申请对象需在市区工作满5年以上且社保连续缴纳5年以上 |
购买期房 退出时间 | 发现购买期房的,要求立即退出 | 购买期房的,可以到期房交付后6个月内退出,但从签订预售合同至退出期间租金按市场价收取 |
户型标准 | 单身选一居室户型,2人及以上可选二居室户型 | 1人或夫妻2人只能选一居室户型,3人或二代2人以上可选二居室户型 |
互换 公租房 | / | 因就业、就学等原因,在双方都符合租赁准入条件且同等条件下,可申请互换公租房 |
详情参见温岭住建微信公众号。
位于城西街道的康和佳园。来源:温岭住建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各类人群的住房需求,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群众住房保障水平得到稳步提升。截至目前,我市在太平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等地共建成交付公租房3490套(包括人才公寓258套),共计建筑面积37.06万平方米,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3977户,目前正在保障的家庭3232户,空置房源258套(含人才公寓131套)。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推出的《温岭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已于今年1月正式开始实施。市区常住中等偏下收入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区常住中等偏下收入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市区稳定就业的务工人员这四类人员都在符合申请条件之列。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街道便民窗口、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进行常态化申请。
“今年,我市计划在城西街道九龙大道南侧新建公租房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将达4万平方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做好申报工作,下一步,该局将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快公租房建设、租赁补贴发放及公租房管理上,进一步解决各类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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