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20210329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1-03-30  /  浏览:724 次  /  

为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台建规〔2010〕471号)和(台建规〔2011〕133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批同意,现将商品房合同备案撤销的相关事项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时间为七天( 2021 年3月29日至 2021 年 4月4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有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内容,都可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0576—86212738(市住房保障和房管事务中心) 86143627(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9日


注:以下公示后的房屋,如已办理预告或按揭预告的,请先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汇总表



序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撤销原因

撤销后购房人

01

书香名苑1-504

蒋妙荣

因无法按揭退房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新河镇振新路新鼎苑临时展厅

电话:0576-88557777

02

和院6-502

卢雅懿、翟应武

因无法按揭退房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松门镇滨海大道曙光和院售楼处

电话:0576-85298888

03

韶阳邻里中心1-2301-243

陈林燕、李永军

换房至2-134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东部新区22街与晨光路交汇处韶阳邻里中心售楼处

来源:温岭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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