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神童门村住宅小区一、二期庭院改造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城西街道神童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神童门村住宅小区一、二期庭院改造工程,包含设计图纸内的住宅小区一、二期庭院改造工程,新购500*180*1000庭院花岗石安砌及原有侧石重新拆除利用。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内(含6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价:1169275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庭院改造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8时前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8日下午14:30整,地点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城西街道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投标资料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4为方便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附件四)中的“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公开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7.2条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7.2条办理相关手续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
7.3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签到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城西街道神童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267616666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建联大厦12楼
联 系 人:杨桂芹
电 话:0576-86027799、13706542363
来源: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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