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20211015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1-10-15  /  浏览:900 次  /  

为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台建规〔2010〕471号)和(台建规〔2011〕133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批同意,现将商品房合同备案撤销的相关事项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时间为七天( 2021 1015日至 2021 1021),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有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内容,都可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0576—86143647、86143627(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015

注:以下公示后的房屋,如已办理预告或按揭预告的,请先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汇总表

 

序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撤销原因

撤销后购房人

01

和院2幢702室

王勇、朱丹青

因无法按揭退房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松门镇滨海大道曙光和院售楼处

电话:0576-85298888

02

宝龙生活广场8幢803室

陈晓旭、赵灵勇

更名给父母陈继明、叶彩菊

陈继明、叶彩菊

03

岭昌豪庭6幢2201室

张玲玲、叶礼智

因无法按揭退房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温岭市大溪镇德明东路188号岭昌豪庭售楼处

电话:0576-8678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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