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第四中学扩建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温岭市第四中学扩建工程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6-86107062
联系地址: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214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温岭市第四中学 |
建设单位 | 温岭市第四中学扩建工程 |
项目地址 | 太平街道小河头村 |
用地面积 | 30857.7㎡ |
调整内容 | 1、根据调整后的选址意见书,总用地面积由32456.61平方米调整为30857.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27555.07平方米为27639.76平方米,建筑密度由20.48%调整为22.84%,容积率由0.8调整为0.896,绿地率由35.85%调整至30%。 2、根据实际情况,东侧围墙后退规划红线1.35米。 以上调整详见总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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