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岭休闲中心大楼和原温岭文化局改制被征收房屋建筑物拆除权拍卖。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3-06-15  /  浏览:884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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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23年6月22日上午9:00时在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1201号温岭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公开拍卖下列建筑物拆除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的概况:


      位于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中路、文化路,温岭休闲中心大楼和原温岭文化局改制被征收房屋建筑物拆除红线内(拆除红线图附后),总建筑面积约10854.67㎡的建筑物拆除权。该拆除权整体拍卖,起拍价56.00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温岭休闲中心大楼和原温岭文化局改制被征收房屋的建筑物拆除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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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拆除权拍卖范围包含拆除标的1和拆除标的2


标的位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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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1、拟拆除建筑物不包含下列财产物资:


      (1)温岭休闲中心大楼地下室;


      (2)温岭休闲中心大楼内西边部分区域现温岭市总工会部分人员还在办公尚未腾空,该部分区域内的全部可移动财产物品。


      2、除上述不包含在内的财产物资外,其它拆除红线内在交付时存在的地面建筑物、附属设施等均需要拆除,具体数量及状况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若实际面积数量与上述有出入的,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及成交价。


      3、拆除验收标准:拍卖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并清空标的范围内全部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建筑物的圈梁基础必须一并拆除(建筑物的圈梁基础拆除前,必须提前通知温岭市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不得开挖地下室,建筑物拆除后的地面标高,必须与房屋周边现有的地面标高保持相同;拆除并清空后要求场地保持平整,须达到政府验收标准;同时必须保护好周边道路及人行道路面。


      4、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委托人书面交付通知书为准,买受人接到书面通知后方可进场施工作业。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更名(以报名时为准)或将拍卖标的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6、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拆除后的可利用材料归买受人所有。



二、竞买人资质:


     竞买人必须是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叁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


三、拍卖方式 :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者成交,设保留价。


四、报名时间及展示时间、地点:


     报名和展示同步进行,自2023年6月20日起到6月21日下午4:30时止(工作时间),展示地点为标的所在地现场;


五、报名须知事项:


     有意竞买者,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公章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还应提供经单位所在地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质和证件均需审核确认后才能报名。并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 (户名:台州市城乡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椒江支行,账号:580004454200015)。到温岭市万昌中路九龙国际大酒店九楼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并领取竞买资料;未中拍者的竞买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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