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规定,经我局审批同意,现将商品房合同备案撤销的相关事项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附件。公告时间为七天( 2024 年11月5日至 2024 年11月11日),公告结束后3天内可报名摇号销售。
举报电话:0576—86143647、86143627(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5日
注:以下公示后的房屋,如已办理预告或按揭预告的,请先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
申请合同撤销备案汇总表
序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撤销原因 | 撤销报名途径 |
01 | 玖樾府30幢106室 | 陈*政 | 不符合银行按揭贷款要求,协商退房 |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温岭市城东街道科技路与百丈南路交汇处玖樾府售楼处 电话:0576-89395555 |
05 | 峰华苑8幢1102室 | 梁*涛 | 不符合银行按揭贷款要求,协商退房 |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大溪德明东路峰华售楼处 电话:1575775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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